房灵敏到桂林市调研时强调
深化专项治理 实现“三个确保”
兑现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房灵敏同志在桂林市纪委监委机关亲切看望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履行职责情况(摄影:孙振帆)
9月3日至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到桂林市纪委监委机关、恭城瑶族自治县,就基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贯彻中央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兑现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房灵敏同志在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查阅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资料(摄影:孙振帆)
调研期间,房灵敏来到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实地查看台账资料,亲切看望纪检监察干部并与他们交流谈心,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房灵敏先后深入恭城县恭城镇纪委、庄埠村和莲花镇竹山村,考察基层落实“两个维护”、深化专项治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还走进贫困户家中看望慰问,详细询问他们产业发展、家庭收入、子女上学就业、看病就医、文化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对干部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房灵敏同志走访慰问贫困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摄影:孙振帆)
房灵敏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攸关脱贫攻坚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专项治理作出重要指示。中央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化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扎实推进。8月25日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深入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专项治理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两个维护”贯穿始终,牢固树立“一抓三年”思想,持续深化“6 2”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打造工作亮点,精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确保党的领导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兑现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房灵敏强调,要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抓好 “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做细做深做实,使监督“长牙”、纪律“带电”。要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对该容的错大胆容错,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防止把容错当纪律松绑。要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房灵敏要求,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房灵敏同志考察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庄埠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摄影:孙振帆)
桂林市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莫鸿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