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机关干部更好地掌握社情民意,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要求参照中央纪委和有关省(区、市)纪委的经验做法,从2016年1月开始,轮流安排委厅机关副处级以下干部到信访室跟班学习锻炼,让新进机关干部在实践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自治区纪委明确跟班学习锻炼的对象主要为新进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包括近2年新进)的副处级以下干部,以及长期在委厅机关工作但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副处级以下干部,已在县级以下纪委工作满3年或在市、县纪委信访举报部门工作满1年的干部除外。跟班学习锻炼时间规定为半年,每期安排2至3名干部,主要进行接待来访群众,接听举报电话,处理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等工作。
跟班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原工作岗位任务,并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锻炼结束后由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进行评价鉴定,鉴定书面材料除纳入个人档案管理外还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委厅组织部视跟班锻炼表现再统一安排到机关相关岗位工作。
通过学习锻炼,使机关干部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进一步培养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检举控告处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地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