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摄影 梁俊)
8月28日,自治区监委在南宁召开第一届第一批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6名特约监察员。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他强调,特约监察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自觉担负起特约监察员的光荣使命,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帮助纪检监察队伍始终沿着党和人民确定的正确道路前进。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摄影 梁俊)
房灵敏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希望特约监察员强化双重监督,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上积极作为;踊跃建言献策,在助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上积极作为;当好桥梁纽带,在反映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上积极作为;讲好反腐故事,在广泛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共识上积极作为。要强化自身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学习研究,牢记职责使命,严于正身律己。纪检监察机关要优化服务管理,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会上,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专题。
会议现场(摄影 梁俊)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第一批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华生、王春楠(女)、韦克、石鹏、龙晟、农卫红(女)、农凤娟(女)、刘献伟、华山、孙健、许国、余梅(女)、李小玲(女)、杜丽群(女)、苏旭姮(女)、班宁、梁毅、梁洁言、黄玉华、黄泽雄、龚敏红(女)、覃鸿(女)、谢志强、韩伟、廖玉英(女)、廖胜平为第一届第一批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