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强调
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 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于春生在会上讲话
近日,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区《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细则(送审稿)》,研究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有关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于春生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喻云林,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克、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反腐败协调工作,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反腐败协调中的重要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抓紧出台我区《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细则》,健全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细化协作程序和步骤,明确责任和分工,完善有广西特色的反腐败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要坚持挺纪在前,落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前先给予纪律处分”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施细则》印发后,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不断拓宽监督网络和执纪触角,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还就完善自治区追逃追赃工作领导机构,自治区追逃追赃重大案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等事项进行了研究。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