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认真对照座谈会提出的六个方面问题 抓好自查自纠
南宁市纪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认真对照座谈会提出的六个方面问题,迅速制定整改具体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17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扶贫责任部门对照查纠重点,逐一落实整改。对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查纠问题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隐瞒不报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从快处理。
认真落实线索排查、直查直办制度,派出8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对扶贫领域线索处置、扶贫领域案件查办情况开展“回头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片联系点开展“四督查一核查”活动,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严查快办、严惩不贷。
钦州市:围绕五个重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月11日,钦州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重点村屯、基础设施、扶贫资金五个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侵吞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插手工程等问题,严肃问责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要发挥好市纪委中间层级纽带推动作用,强化职能部门审核监管责任,以县区、乡镇纪委为主力军,围绕低保危改、扶贫贷款、易地搬迁、扶贫基础设施、扶贫产业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分系统、分领域、分项目的专项治理,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合力。要创新开展扶贫领域联动大巡访,按照“摘帽一个村就巡访一个村、脱贫一户就巡访一户”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各县区各乡镇开展联动大巡防,确保真脱贫、脱真贫。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严格问责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铁的纪律保障。
北海市:对5个方面治理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3月12日,北海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分析北海市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狠抓工作落实。
开展专项督查。市纪委印发实施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方案,从3月12日开始到25日,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履职、干部工作作风、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的治理重点工作内容,紧盯扶贫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转换工作作风。
加强联系督导。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同志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确定1个乡镇作为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联系点督促指导所联系乡镇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有效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严查快办、严惩不贷。
玉林市:重点查处一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月11日,玉林市纪委监委召开常委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调研督导讲话精神,明确措施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要分析问题制定方案。要深入分析当前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持续高压“打虎拍蝇”。重点查处一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扶贫领域领导小组作用,督促扶贫领域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检查,主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从严落实自治区纪委专项治理“六项制度”,完善“季度一分析一联席、半年一例会”协作联动机制。
贺州市:重点抓好扶贫资金管理发放、扶贫项目建设等专项检查
3月12日,贺州市召开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召开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强化责任,切实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尤其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重点抓好扶贫资金管理发放、扶贫项目建设等专项检查;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结合全市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严堵制度漏洞,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五要深化“三转”,敢于担当,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兴业县:“六个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3月12日,兴业县委、县纪委监察委分别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布暑会和专题会,学习传达自治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县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该县要求,要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紧围绕“查处一批、问责一批和通报曝光一批”目标,采取“六个一”推进办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即: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县本级、县直部门、镇要在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重点村屯、基础设施、资金五个重点,制定一份专项治理任务清单。构建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具体人员”的工作格局,配齐一套工作人员,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一支监督队伍,明确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全县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本镇本系统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还没有自办案件的镇,开展一次蹲点活动。落实一批工作机制,在工作推动方面,坚持“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齐抓共管” 机制;在工作调度方面,坚持“月报告、季通报、半年一调度”的督导方式;在信访线索处置方面,执行“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上报办理进展情况”的工作要求;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实行“受理-移送-督办-销账”的线索管理方式。
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落实座谈会精神 抓住重点精准发力
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迅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认真开展讨论研究,抓住重点精准发力。
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扶贫责任。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述责述廉、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梳理出与扶贫领域相关的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三年工作计划,围绕着力解决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派出扶贫工作队员作风问题等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担负起扶贫责任。纪检组将派出调研督导组,实地查访各综合监督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扶贫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一是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工作月报、直查直办制、通报制等流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坚持“三个抓”,把专项整治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二是发挥驻在优势,主动与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对接,掌握了解在自治区政府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集中分析研判,属于问题线索的,一律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专项整治要求上报或查处。三是出台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理顺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关系,进一步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来源和渠道。
驻自治区林业厅纪检组:坚决整治林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3月12日,自治区林业厅党组、自治区纪委驻林业纪检组专门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了集体约谈,进一步落实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坚决整治林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四个坚持”:坚持高位推动,督促厅党组、厅机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治理,逢会必讲、调研必查,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坚持主动出击,扩大范围找线索,深挖深查,一旦涉及扶贫领域线索的坚决查实;坚持从重处理,构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坚持快查快办,优先处置扶贫领域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优先查处扶贫领域的案件。
开展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专项检查,落实“五个不放过”: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扶贫工作细化方案的不放过;没有对开展扶贫工作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的不放过;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重视或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的不放过;没有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单列为专项工作建立例会、月报制度的不放过;党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避重就轻、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不坚决的不放过。
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
3月10日上午,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在南宁召开,下午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认真学习领会,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聚焦主体责任,年内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聚焦监管责任,延伸触角,做好对扶贫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再监督。聚焦干部作风,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做到全方位、无死角。聚焦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紧盯扶贫资金分配、项目招投标、实施验收、资金使用、公告公示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聚焦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动态管理,分类处置,及时查处。聚焦工作管理制度,督促扶贫部门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制度科学合理,有效管用。
创新制度机制,深化专项治理。创新谈心谈话制度。组办纪检组组长年内约谈自治区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1次以上,驻办纪检组副组长年内约谈自治区扶贫办正处级非领导干部和副处级干部1次以上,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联系机制。与自治区扶贫办建立“两个责任”情况相互通报、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办理、监督检查、业务指导、问责等8项工作制度,相互助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与有关市县纪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震慑作用。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